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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培训2021年第四期

   日期:2021-09-29     浏览:209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于2020年9月1日施行。为进一步贯彻新《固废法》要求,落实企业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的主体责任,推动企业绿色健康发展,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现开展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普法系列培训会(2021年第四期)。

本次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解读:从新老固废法对比出发,详细解读固废和危废的环境管理制度和原则,探讨企业应落实的职责和义务;(2)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行为分析及案例解析:深入分析常见固废领域环境违法行为,总结危废规范化存在的共性问题和产废单位注意事项,辅以典型案例解析,为企业指明固废管理的方向和要点。

现将培训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21年10月9日(星期六)14:00-16:05

二、主办单位、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

承办单位: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三、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免费,采用线上培训方式,扫描二维码可直接参与:

四、联系方式

侯隽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9512392335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