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商务部、发改委、住建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能源局、林草局等发布《关于加强自由贸易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架构,经济结构和开发格局较为合理,生态环境保护和风险防范水平显著提升,能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明显降低;支持北京、天津、河北自贸试验区参与碳排放权、排污权交易市场建设,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合作,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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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87年就开始有关排污权交易的尝试,2007年明确了国家级试点省市,目前全国共有26个省市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20年,部分省市启动了排污权交易二级市场、制定排放权交易基准价格等措施。
点评
自贸试验区是我国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和内陆开放的最高水平开放平台,但由于发展定位不同,结构布局不同,不同自贸试验区之间的生态环境管理水平存在着较大差异,在高碳产业转型、能源结构、运输结构调整、清洁能源使用和替代等方面都存在着多重挑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生态环境国际合作还有更广阔空间。《指导意见》是首个国家层面的关于自贸试验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指导性政策文件,将推动自贸试验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补齐制约高质量发展的生态环境短板,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环境管理模式和制度创新成果。《指导意见》提出了建设高质量发展引领区、打造低碳试点先行区、构建生态环境安全区、形成制度创新示范区、树立环境国际合作样板区五大举措二十二项任务,引导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其中,比较值得关注的点包括:一是鼓励自贸区参与碳排放权市场建设。2011年起,我国已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湖北、广东、深圳、福建等地陆续建立了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与我国自贸试验区名单有一定的重合,在碳市场运行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二是建立跨区域排污权交易机制。在排污权交易方面,《指导意见》创新性地提出京津冀合作,这将有利于三地协同开展环境治理。同时,从全国来看,目前跨省级行政区的排污权交易还没有相关案例,三地在排污权交易方面的合作将为后续考虑建立全国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市场进行探索并积累经验。
来源: 中国经济网
2021-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