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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示范区将出台生态环境专项规划,重点推进“三个统一”

   日期:2020-06-17     浏览:158    

  作为先行先试的长三角生态绿化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将在区域生态环境的联防联治上作出哪些探索?

 在近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协重点协商办理提案座谈会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总工程师柏国强透露,今年的重点是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目前已形成初步的行动方案。所谓统一”,是指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

 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

 据柏国强介绍,生态绿色是示范区建设的“重头戏”。根据一体化示范区今年的工作安排,两省一市生态环境、水利(水务)部门和执委会已联合印发年度生态环境领域的专项行动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部署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在国家有关部委支持下,沪苏浙两省一市积极参与一体化示范区总体方案编制,加快构建空间规划为引领、生态环境专项规划为先导的“1+1+6”规划体系,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融入一体化示范区规划、建设全过程。

 根据计划,今年要出台示范区生态环境专项规划,将重点推进建设“四个体系”,即:共筑协调共生的生态体系、绿色创新的发展体系、统筹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集成一体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自2019年10月形成规划初稿以来,衔接了示范区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并已多次征求各方意见,后续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印发。

 而在生态环境制度创新方面,今年的重点是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三统一”制度建设,目前已形成初步的行动方案,坚持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导向,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和创新示范,分阶段落实“三统一”制度建设。

 统一标准方面体现标准引领性、科学性、先进性、技术经济可行性和区域适用性,以“一套标准”规范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将在重点行业全面实施大气特别排放限值,先行启动区内新进产业项目率先执行国家、沪苏浙最严格的行业排放标准,形成标准统一的工作机制和发布机制;2022年,标准统一工作机制基本完善,联合出台一批标准规范,加快实现重点行业排放标准基本统一。

 统一监测方面用“一张网”和“一个平台”监测评估区域生态环境状况。今年重点是协同完善大气、水、生态等环境质量和污染源的监测监控预警体系,实现区域监测工作协同和现有监测数据基本共享,提供空气质量预报专项服务;2022年,基本建成示范区高水平生态环境监测评估预警体系,支持科学系统评价和精准监管。

 统一执法方面,打造区域一体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用“一把尺子”加强一体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今年将率先实施统一的裁量基准,2022年,基本建成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行为规范、运转高效、协同一体的现代化生态环境执法体系。

 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

 水环境协同治理同样是示范区生态环境建设的重点工作。

 据柏国强介绍,示范区所在区域湖荡密布、河网交错、古镇点缀,是典型的江南水乡。良好的水生态和水文化既是示范区的地域特色,也是生态环境保护的重点。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水务等部门,聚焦打造世界级湖区,已起草了示范区重点跨界水体联保专项方案,将实施联合巡河执法、联合监测水质、联合水葫芦防控、联合水源地保护以及联合区域水环境整治。后续将抓紧协调统一太浦河等功能定位、保护目标、管控措施。

 同时,启动了“一河三湖”环境要素功能目标、污染防治机制以及评估考核制度研究,还推动相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以水环境、水生态为重点,加快落实一批有标志性、显示度的重点河湖综合整治、污水厂提标改造、污水管网建设等重大生态环境类建设工程。

 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方面,根据示范区的总体安排,市发展改革委正牵头开展相关研究,在年内将形成研究报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明确,在统一的生态环境目标下,以共建共享、受益者补偿和损害者赔偿为原则,探索建立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上海自2009年起财政会同发改等部门推进市内生态补偿机制建设,2019年生态环境局会同财政局制定了本市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实施方案,逐步形成了“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市级引导、各区参与的多点互补模式,为后续研究跨省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提供了工作基础和经验。

 柏国强表示,将在后续工作中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认真学习总结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试点的成功经验,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的原则,以生态环境治理协同改善为目标,共同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提升生态保护者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加快建立健全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作者:栾晓娜

 来源:澎湃新闻

来源:上海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