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教育部等11个部门和单位发布《中国噪声污染防治报告(2026)》。报告系统梳理总结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成效,提炼推广各地实践经验,全面展现2025年我国噪声污染治理取得的阶段性成果。
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2025年,全国4005个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开始稳定运行,首次以自动监测评价方式替代了以往传统的手工监测,标志着我国声环境监测工作正式迈入自动化、常态化、标准化新阶段。监测结果显示,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为93.3%,夜间达标率为87.8%,全国城市声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报告显示,噪声问题仍备受关注。2025年,噪声投诉举报占全国生态环境信访投诉举报管理平台投诉量的54.0%,位列各环境污染要素首位。为此,生态环境部持续开展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问题。 2025年,国家层面共开展四批次噪声治理“千件万户”投诉典型案件调度,涉及54件次,受益群众约5万人。除西藏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调度噪声投诉案件2294件,实现国家、省、市、区县协同联动,受益群众约74万人。 重点领域污染治理举措不断丰富 随着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纵深推进,各地区各部门不断拓宽重点领域污染治理思路,推动各类降噪控噪措施落地见效。 在工业领域,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实现全覆盖。截至2025年底,全国约29万家企业将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约120万家企业纳入排污登记管理。同时,全国纳入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工业企业共536家,根据企业不同类型实施差异化管理,推动工业噪声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在建筑施工领域,各地通过优化调整施工工序、施工时间、施工方式等形式,不断提升建筑施工噪声监管水平。全年核发夜间施工证明约12.1万次,自动监测、远程喊停和智能巡检等智慧监管方式得到广泛应用。 在交通运输领域,全国新铺设低噪声路面超2300万平方米,建成声屏障约127万延米,安装隔声窗约36.2万平方米,34个机场部署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船舶岸电使用量突破2.3亿度。2026年春运期间,全国铁路提供“静音车厢”服务的列车超8000列。 在社会生活领域,多地出台公共场所噪声管理规定,积极探索“人防+技防”融合治理模式,安装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和显示屏770余套,实现噪声数据“即时感知、现场提醒”。截至2025年底,全国累计建成宁静小区3272个,惠及居民超240万户。 噪声监督管理体系持续完善 噪声扰民既是影响群众日常工作生活的“烦心事”,也是生态环境领域难啃的“硬骨头”。一段时间以来,生态环境部围绕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噪声问题,持续优化噪声全链条监管体系,全力守护群众耳畔安宁。 噪声监测数智化建设提质升级。国家噪声声纹数据库初步建成,截至2025年底,生态环境部共采集有效标签数据70万余条;在全国4005个监测站点中,约60%的站点已具备对虫鸣、鸟叫、人为活动等声源的声纹识别功能。同时,各地持续推进噪声监测网络的构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在建筑施工工地安装了约3.5万套噪声自动监测设备,噪声地图覆盖面积近5000平方公里,为城市建设规划、声环境质量研判、噪声污染溯源等提供数据支撑和科学依据。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逐步健全。各地持续落实噪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内蒙古、上海、浙江、湖南等省份以及宁波、鹤壁、攀枝花等城市,发布噪声污染防治专项法规规章,推动噪声污染治理法治化、精细化水平持续提升。在产品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噪声监测技术、污染防治技术等领域制修订并发布41项标准、规范,“十四五”期间累计发布98项。湖北、重庆等地大力推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定,全国划定总面积超过4100平方公里。 噪声规划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各地在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充分考虑城乡区域开发、改造和建设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加强公路规划建设和环评指导工作,合理选址避让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强化绿色低碳技术设备应用,科学制定噪声防治对策。 噪声多元协同共治格局持续深化。首次完成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噪声污染防治法律相关监管职责分工,逐项厘清了各部门监管职责,确保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权责明确、落实到位。多部门联合开展“绿色护考”,累计保障3300多万人次的考生顺利应考。持续组织实施“美丽中国,志愿有我”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行动,探索助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模式与机制。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继续以群众身边“关键小事”为导向,积极谋划“十五五”噪声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指导各地持续推进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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