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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市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上海市纳入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6-08-07     浏览:10    

为做好2026年度上海碳市场配额分配工作,根据《上海市碳排放管理办法》《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行动方案(2026—2030年)》有关要求,市生态环境局印发《上海市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上海市纳入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

一、编制背景

按照国家对地方试点碳市场建设提出的要求及上海碳市场全面深化改革任务安排,今年的配额分配方案重点聚焦扩大市场覆盖范围、提高有偿分配比例等关键议题,试点实施总量与强度相结合的配额分配机制,推动上海碳市场提质增效。

二、总体考虑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按照本市碳排放双控制度的政策目标、力度和节奏,试点在石化行业实施配额总量管控,扩大行业基准线法的覆盖范围,压实行业碳管控和企业碳管理。

坚持稳妥有序和重点发力相融合。在行业范围保持不变的基础上,降低高载能行业纳管门槛,引导加大绿色燃料替代和低碳技术应用。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激励相协同。分行业提高配额有偿发放比例,适度收紧电力热力行业基准值,构建跨领域、跨部门协同政策。

 三、主要内容

1.配额总量及纳管单位数量。综合考虑碳市场纳入配额管理的单位(以下简称“纳管单位”)数量、排放规模、减排潜力、储备调节等因素,确定2026年度配额总量为8000万吨。纳管单位数量由2025年度的419家增加至476家,其中,工业占比68%、数据中心占比11%、建筑业占比7%、交通运输业占比12%、危险废物治理业占比2%。

2.降低行业纳管门槛。钢铁、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有色、非金属矿物行业,纳管门槛由2万吨排放(1万吨标煤)降至1万吨排放(5000吨标煤);数据中心由单体数据中心2万吨排放降至1万吨排放;远洋及沿海货物运输由10万吨排放(5万吨标煤)降至8万吨排放(4万吨标煤)。其他工业、航空运输、货运港口、机场、普通货物道路运输及危险废物治理等行业纳管门槛维持原有水平不变。同时,进一步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连续3年二氧化碳年排放量未达到1万吨的纳管单位,可以从纳管名单中移出。

3.优化配额分配方法。石化行业试点实施配额总量控制,以2025年碳排放量作为该行业总量控制上限,强化总量约束效力。收紧电力热力行业的基准值,下调单位综合供电量碳排放基准、燃气锅炉和燃气机组单位综合供热量碳排放基准,并新增纯供冷机组单位综合供热量碳排放基准,推动热力供应端持续降碳。航空行业的分配方法由原有的历史强度法调整为行业基准线法,并按照机型规模差异设置差异化的单位周转量碳排放基准,以提升分配的精细化水平和行业可比性。其他行业纳管单位的分配方法与2025年度基本保持一致。

4.提高有偿分配比例。航空、水运行业的直接发放配额比例由99%调整为96%,其他行业的直接发放配额比例统一调整为92%。

5.设置激励调节系数。获得降碳减污协同增效评价前10%的纳管单位、公共建筑能效评级达到1级的纳管单位、获得国家及本市产品碳足迹认证证书的纳管单位,直接发放配额比例可以分别上浮0.5个百分点,累计上浮上限不超过1个百分点,引导和激励各行业提升节能降碳水平。

6.优化管理规则。调整绿电衔接规则,以实际用电量计算配额分配基数,支持纳管单位在核算排放量时使用绿电抵扣。优化纳管单位新上项目的配额核定规则,新项目达到稳定生产前按照历史排放法进行配额分配。

来源:上海环境

2026-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