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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本市生态文明领域统领性法规9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5-08-07     浏览:10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由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31日表决通过,将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立法背景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作出系统安排,提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新目标、新要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聚焦建设美丽中国、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重要方面,对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作出重大部署。2023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期间,要求上海加快建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并对超大城市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作出重要指示,为上海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2024年,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上海建设  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实施意见》,对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提出明确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决策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相关法律性问题决定,充分发挥法治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打造美丽中国上海典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

主要内容

《决定》作为本市生态文明领域的统领性法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准确把握超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规律特征,着力推进本市生态文明建设。《决定》共十条,主要亮点如下:

明确本市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

一是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人民城市理念。

二是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刻把握超大城市生态环境治理的规律和特征,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三是必须坚持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突出位置,充分发挥龙头带动和示范引领作用,使上海生态文明建设始终走在全国前列。

明确本市生态文明建设主要任务

一是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打造崇明世界级生态岛、“一江一河一带”等各具特色的城乡生态空间。

二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三是深化污染防治攻坚,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高标准建设全域无废城市,加快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

四是提升生态环境品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重点区域的自然生态保护,推进公园城市建设,推动绿色空间的开放、共享、融合。

五是维护生态安全,加强生态安全风险研判评估、监测预警、应急应对和处置能力建设,提升生态环境安全韧性,守牢城市生态安全底线。

深化生态文明建设区域协同和国际交流

一是协同建设长三角美丽中国先行区,联动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壮大绿色产业集群,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区域政策协同,推进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共同保护。

二是协同推动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推动生态屏障共建共护、绿色产业协同发展,加强长江河口生态监测和保护修复。

三是积极参与全球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全球生态环境治理和规则制定,参与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民行动

一是培育弘扬生态文化,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深入挖掘生态文化资源,广泛宣传生态文明建设的生动实践。

二是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全面推进“光盘行动”,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水平,鼓励绿色出行,促进绿色消费,依法禁止、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推动应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替代产品。三是建立多元参与行动体系,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发挥群团组织和行业协会商会作用,鼓励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公益活动。

加大生态文明建设保障监督力度

一是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健全保障体系,统筹各领域资源,汇聚各方面力量,打好法治、市场、科技、政策组合拳。

二是加强领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市生态文明建设领导小组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指导督促作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各级政府加强组织实施,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开展监督。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来源:上海环境

2025-0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