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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成就篇①) | 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

   日期:2026-01-28     浏览:1    

1月14日至15日,生态环境部在京召开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系统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研究谋划“十五五”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并讲话,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出席会议并作工作报告。为更好地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我们推出“划重点”系列,今日推出“成就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全力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见效

 围绕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核查,深入一线帮扶指导,推动问题立行立改和整改落实,解决一批老百姓反映强烈的问题,积极回应民生关切。针对典型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风险性研判、前瞻性储备,提出应对思路和工作举措,强化长远谋划,促进整体提升。聚焦生态环境治理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出台行动计划、方案等一系列政策,发布一批配套技术规范,实施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部省联动、动态排查监管、定期调度等工作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监督帮扶等协同推进,推动从整改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提升一个领域转变。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宣传阐释

 高标准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中心,着力打造“三高地、两平台”,成功举办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会,研究编写重要理论读物、教材和实践案例,联合制作大型专题节目《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系列讲读》,联合发布绿水青山绘就美丽画卷、携手迈向生态友好的现代化等智库报告,全面展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价值、实践伟力和世界意义。

 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进一步夯实督察制度基础。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组织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第五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统筹推进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首次以中央名义对大运河生态环境保护情况开展专项督察,既关注地方和企业最突出、最迫切问题,又注重查找面上问题、共性问题。截至目前,共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35.9万件,已办结或阶段办结约35.6万件。推动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整改任务已基本完成,第二轮督察整改完成率达到90%。

 持续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中办、国办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进一步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研究编制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联合印发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改革文件,开展地下水环境和海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试点,建立33个跨省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推动全国近9万家企业依法披露环境信息。深化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自行监测监督管理改革。

 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推进

 持续推进蓝天保卫战

 组织开展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启动实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提质增效行动。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全年新增完成3亿吨粗钢产能、2.7亿吨焦化产能、4.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全年新能源重卡销量达到19.7万辆、同比增长172%。持续开展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改善“线上+线下”监督帮扶,共发现并解决问题5.5万个,其中查处偷排、弄虚作假、设施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5900余个,向地方推送问题线索查实率达到80%。联合出台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环境监管的意见,开展机动车排放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行动,发现弄虚作假机构比例为6.2%、同比下降47个百分点,重型车违法超标比例为2%、同比下降60个百分点。进一步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焚烧管控,推动差异化精准治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绩效等级提升行动,组织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更新,协同有效应对跨区域重污染天气过程。印发实施消耗臭氧层物质(ODS)履约国家方案,完成淘汰67.5%基线值的阶段性履约目标。首次完成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噪声污染防治责任分工,推动解决近2000个突出噪声问题。

 持续推进碧水保卫战

 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印发《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强化入河入海排污口分类整治,发布监督管理办法和14项技术指南,全年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10万余个、入海排污口1100余个。推动长江经济带、沿黄河省(区)工业园区累计解决4000余个污水管网不完善、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完成长江流域总磷减排工程2400余项,实现总磷减排1.17万吨。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6.7%,基本完成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和定界立标。41个沿海城市国控河流入海断面总氮平均浓度较2020年下降18.6%,持续开展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做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成果集成。发布《2025年黄岩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巩固和强化农村黑臭水体监管,“十四五”推动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3.9万余个、资源化利用设施5100多万户。

 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

 全过程全链条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累计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累计纳入名录地块2634个,管控和修复面积达91.24平方公里。确定第一批长江沿线1公里化工腾退地块清单,推动“两重”资金支持13个项目、30个地块开展修复治理。制定《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推动污染地块安全高效再利用。完成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划定,深入推进399个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专项整治,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深化农村环境整治,制定农业农村污染突出问题遥感监测方案,推动解决畜禽养殖污染突出问题。

 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

 全面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下降。完成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初步查明堆存量约330亿吨。组织实施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共排查11.3万个点位,发现14037个问题,推动治理各类固体废物2058万吨。全国共规范拆解处理废电器1.05亿台(套)。完成长江经济带1800余座、黄河流域近400座尾矿库污染治理。全国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线运行,12个试点省份实现“一码贯通”信息化管理。危险废物“1+6+20”重大工程建设取得标志性进展,国家和5个区域中心已开工或拟于近期开工建设。完成2025年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发布第三批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印发《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深入推进新污染物治理试点。

 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扎实有力

 着力推动绿色低碳转型

 出台《关于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 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的意见》,积极推动发展绿色生产力。“十四五”期间,累计推动淘汰步进式烧结机产能1.2亿余吨、4.3米及以下焦炉产能6826万吨、燃煤锅炉约3万台,实现重点区域平原地区散煤基本清零,淘汰高排放老旧车辆近3000万辆。印发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改革及应用三年工作方案,深入推动跟踪评估和实施应用。加强全要素、全联动、全周期排污许可管理,推进重点行业排污许可与排放源统计有效衔接。强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保障,部本级审批145个重大项目环评文件;全国共完成11.9万个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涉及总投资18.6万亿元。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印发《关于优化制药行业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减负。修订发布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

 推动重大战略区域绿色发展

 报请国办转发《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经国务院同意,联合印发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三大区域先行区建设行动方案,部署推进省域和第一批城市、县域先行区建设。实施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美丽湾区的若干措施,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扎实开展生态环境系统对口援藏、援疆工作,加强定点帮扶,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牵头编制2035年国家自主贡献,首次提出覆盖全经济范围、包括所有温室气体的绝对量减排目标,并按程序提交公约秘书处,有力支撑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受国务院委托,首次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应对气候变化和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情况。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加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意见》。联合举办2025年中国碳市场大会。经国务院批准,新增将钢铁、水泥、铝冶炼行业纳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CCER)实现稳起步、稳运行。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出台13项产品碳足迹核算国家标准,发布2023年和2024年电力碳足迹因子数据。稳步推进甲烷、氧化亚氮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印发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技术指南,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