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首页 > 动态信息 > 公示通知

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

   日期:2023-02-02     浏览:172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推荐先进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的通知》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先进技术在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中的作用,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组织开展相关先进技术的征集推荐工作。

一、推荐重点领域

(一)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二)污泥、餐厨垃圾、畜禽粪便、秸秆等有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三)医疗废物、垃圾焚烧飞灰、废矿物油、废铅酸蓄电池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风电机组叶片等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五)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渣等典型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技术;

(六)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抗生素、微塑料等新污染物防治技术;

(七)污染地块、农用地、工矿用地的土壤污染防控、修复技术;

(八)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技术。

二、推荐要求

(一)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污染防治效果明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具有先进性;

(三)技术持有方为依法注册、经营的单位,技术知识产权清晰,不涉及产权纠纷;

(四)示范技术是指创新性强、技术指标先进、治理效果好,基本达到实际工程应用水平,具有工程示范价值和良好应用前景的技术,要求至少有1个运行1年以上(即在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验收,下同)的成功应用案例;

(五)推广技术是指经工程实践证明技术成熟、治理效果稳定、经济合理可行,尚未广泛推广应用的技术,要求至少有3个运行1年以上的成功应用案例;

(六)全行业应用较为普及或已纳入《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的技术不再推荐。

三、征集推荐要求

请申报单位填写申报表(见附件1),按附件2、附件3要求编写技术报告和《目录》初稿,按附件4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并将上述材料合订胶装成册(按附件顺序排序),于2023年3月31日12:00前将征集表(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邮件题目格式要求为“技术名称+申报单位名称”。我会将开展评估,通过评估的技术将进入正式推荐程序。

联系人:侯隽 19512392335 houjunshaepi@163.co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3年2月1日

附件:

1.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申报表.doc

2.技术报告编写要求.pdf

3.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初稿模板及编写要求.pdf

4.证明材料要求.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