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官方网站!
首页 > 动态信息 > 环境要闻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10月1日起施行

   日期:2023-09-22     浏览:207    

《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今天上午,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对其进行解读。

据了解,《条例》共有五章三十七条,分为总则、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野生动物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核心内容可以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是明晰野生动物保护管理职责。《条例》在强调市、区政府加强领导的基础上,明确本市林业部门、农业农村部门作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分别负责陆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公安、交通、规划资源、生态环境、水务(海洋)、邮政和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保护工作。同时,建立市、区两级多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沟通研究保护工作重大事项,加强协同合作,加大对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此外,《条例》还进一步要求依托“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促进业务协同、提升管理效能,推动保护工作数字化转型;并要求建立专家委员会,为相关保护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二是建立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制度。《条例》将市野生动物栖息地作为核心内容,形成全过程制度安排:第一,明确市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本市栖息地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估,编制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方案;第二,要求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保护方案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对原生状态退化的栖息地进行修复;第三,明确市主管部门对栖息地修复成效进行评估,符合保护方案要求的,列入市野生动物栖息地名录;第四,明确区主管部门按照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维护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维护管理;第五,对于建设项目可能影响栖息地的,要求予以避让或采取措施消除、减少不利影响,规划资源部门还应当就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征求市主管部门的意见;第六,明确禁止破坏栖息地环境以及毁损设施设备的有关行为。同时,为更好发挥市野生动物栖息地的生态服务功能,协调平衡与栖息地周边社区发展的关系,《条例》进一步规定,可以根据栖息地实际情况开展科学考察、科普教育、自然观光等活动;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指导、监督。

三是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举措。一方面,《条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要求,强化了野生动物分类分级保护,明确对纳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三有”陆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实施重点保护和有针对性保护;并建立和完善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管理制度,对名录的制定程序作出细化规定。另一方面,《条例》结合本市实际,在野生动物收容救护、遗传资源保护以及野生动物危害的科学防护等方面,作了进一步完善:第一,针对本市收容救护的野生动物数量持续处于高位、作为指定收容救护机构的两家动物园负担较重的现状,要求主管部门加强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和统筹协调,并明确可以组织从事野生动物科学研究、人工繁育等活动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收容救护工作,进一步拓宽收容救护渠道;第二,对于原产本市、种群数量极少的野生动物遗传资源,要求通过多种措施予以重点保护;第三,针对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给农作物带来损失以及影响航空飞行安全等情况,要求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危害调查评估,区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危害防护工作,加强实践指导,并专门对农林生产活动中设置防护网的行为作了具体规范。

四是健全野生动物管理措施。《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有关猎捕、禁食、人工繁育等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充实、细化了野生动物管理措施:第一,明确禁止食用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以及以食用为目的进行猎捕、交易、运输和非法购买等行为。第二,明确和细化人工繁育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三有”陆生动物的备案要求;对于终止人工繁育活动的,还要求事先向原备案部门报送处置方案,确保动物得到妥善处置。第三,明确市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需要以及人口密度、动物危害防控等因素,划定人工繁育场所禁设区域。同时,针对近年来一些野生动物在居住区内分布扩散、干扰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条例》专门明确居住区内发现野生动物情况异常的,可以向区主管部门报告,由区主管部门负责采取措施。此外,《条例》还从科学角度,明确禁止投喂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野生动物。

五是推进野生动物保护社会共治。《条例》将“社会共治”作为保护工作原则之一,从保护巡护、宣传教育、捐赠资助、志愿服务、行业自律、信用管理、投诉举报等多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此外,结合近年来以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所开展的跨区域野生动物保护实践工作,《条例》明确建立长三角沟通协调机制,重点加强在毗邻地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资源调查、特定物种保护、突发事件处置以及执法等方面的协同。

下一步,市绿化市容局将落实配套任务,做好《条例》施行准备工作。市绿化市容局印发了《贯彻实施<上海市野生动物保护条例>工作任务分解表》(沪绿容〔2023〕277号),明确了制度机制、标准规范、执法协作、社会宣传、教育培训五大方面共计25项任务。充分利用“野生动物宣传月”和“爱鸟周”等载体举办各类宣传活动,树立市民群众保护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让广大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到野生动物保护的实践中来。

来源:文汇报

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