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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协会长三角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邀请

   日期:2024-03-26     浏览:225    

各有关单位: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长三角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委会”)是在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指导下,为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要求所应运而生的支撑机构。

专委会基于需求驱动、企业为主、资源共享、合作共赢的基本价值观认同,旨在发挥纽带和桥梁的作用,集聚优势资源,发挥专业效应、激发整体合力,构建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管理创新平台,着力产业绿色发展关键技术攻关,推进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体系建设,实现政府与企事业单位的良性互动,助力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带动长三角地区产业绿色创新发展。

为凝聚长三角技术力量,发挥专业优势,专委会现邀请征集成员单位,共同携手为推进长三角绿色高质量发展添砖加瓦!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促进成员单位交流、服务成员单位需求、规范成员单位行为、加强行业自律、提升社会知名度。

(一)助力重点领域、探索制度创新

贯彻落实国家、长三角区域、上海市热点环保政策要求,配合政府有关管理部门,就关键领域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提出创新解决方案。例如探索建立企业环境风险评级机制,推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在长三角地区的健康发展;优化生态环境治理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加快企业环境标准化体系建设等,为长三角区域制定行业发展政策、强化行业管理提供决策支持。

(二)促进行业自律、优化营商环境

搭建展示和沟通交流的平台,发挥在污染攻坚、绿色低碳、生态环保等领域的延伸和支撑作用,优化示范区生态环境治理第三方服务平台,通过打破市场壁垒、搭建供需桥梁、加强引导监督,促进长三角区域环境要素自主有序流动,激发行业自律的市场氛围,营造健康良好的营商环境,服务长三角地区绿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发挥纽带作用、强化区域联动

在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的指导下,加强成员单位与其他专委会成员单位、产业协会成员单位、社会组织等横向沟通频率和密度;定期组织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领域相关法规政策、标准规范的宣贯与研讨,引导成员单位积极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整合专委会各成员单位力量,配合相关重大活动宣传工作,坚持发展理念,坚持服务理念,助力长三角区域共商、共建、共治、共管、共享、共赢。

二、申请条件

1. 自愿入会;

2. 依法成立,合法经营,无行业不良记录;

3. 积极参加专委会举办的各项活动。

三、申请方式

提出入会申请,将纸质材料提交至专委会秘书处,同时电子文档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入会申请材料如下:

1. 入会登记表一式2份,须由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单位应确保登记表所填内容的真实性;

2. 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会员单位的权利与义务

(一)专委会成员享有的权利

1.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 参加专委会组织的各类会议、论坛、培训、考察等活动;

3. 享受专委会对成员所反映问题和需求的积极帮助;

4. 得到技术、咨询等方面支持与帮助;

5. 授予《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长三角绿色发展专委会成员单位证书》;

6. 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二)专委会成员承担的义务

1. 遵守专委会工作章程;

2. 维护专委会利益;

3. 支持和参加专委会的工作会议和各项活动;

4. 及时、准确地提供专委会需要信息和资料。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梦蝶 长三角绿色发展专业委员会(筹)秘书处 18651807871

朱郡怡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17702141635

邮箱:mmd@njuae.cn

附件: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长三角绿色发展专委会成员单位登记表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4年3月13日


欢迎感兴趣的单位扫码报名加入长三角绿色发展专委会

(现阶段不接受个人名义报名专委会)


附件下载: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长三角绿色发展专委会成员单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