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宣教司司长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
一、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近日,生态环境部召开2026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系统总结2025年和“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与挑战,研究谋划“十五五”工作,安排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新的重大成就,生态环境质量在巩固拓展中持续提升,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绿水青山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鲜明底色,绿色发展新动能更加强劲,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全球环境与气候治理贡献更加彰显。
2026年,生态环境部门将主要抓好七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统筹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编制实施“十五五”生态环境领域规划,分级分类推进美丽中国建设行动。二是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强化新污染物治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监管。三是着力增强绿色发展动能,促进绿色生产力发展,聚焦区域重大战略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四是着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加强生态环境智慧执法监管。五是加快推动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设。六是切实守护美丽中国建设安全根基,强化生态安全风险防范,确保核与辐射安全。七是加快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完善法律法规政策,持续推进全民行动,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强队伍建设。
二、2025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2025年,我国环境空气质量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在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2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PM10平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0%。平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3%(扣除沙尘异常超标天后),同比上升1.9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9%,同比持平。
从重点区域来看,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7.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1.6%;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3.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0%,同比下降0.7个百分点。长三角地区31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1.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2.7%,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2%,同比下降0.2个百分点。汾渭平原13个城市PM2.5平均浓度为3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9%;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77.5%,同比上升7.0个百分点;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1.5%,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
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方面,3641个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1.4%,同比上升1.0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6%,同比持平。其中,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流域及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93.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0.4%,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监测的209个重点湖(库)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湖库个数占比78.5%,同比上升1.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湖库个数占比3.3%,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12月和1—12月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生态环境部公布2025年第四季度和1—12月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三、《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印发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和持续推进城市更新的决策部署,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推动污染地块修复工程与开发建设不断融合,统筹降低综合成本、缩短整体周期,保障污染地块安全高效再利用,助力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重点做好“三个衔接”:一是强化调查评估与规划衔接,使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更精准地匹配未来的土地用途。二是推动修复与建设衔接,将后续开发的建设工程与修复工程协同设计,并在修复施工阶段合理衔接、统筹安排,避免重复开挖和资源浪费。三是完善安全利用的管理衔接,明确完成修复的地块可按程序先行申请移出管控修复名录,同时加强转运污染土壤异地处置监管,规范修复后土壤再利用的后期管理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文件解读、完善配套标准、加强部门协同等工作,鼓励地方探索创新,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保障污染地块安全高效再利用。
▶一图读懂 | 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
▶生态环境部土壤司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做好污染地块环境修复与开发建设衔接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四、生态环境部公布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名单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美丽中国在乡村落地,打造一批立得住、推得开的标杆。近日,生态环境部在各省份推荐的基础上,分类选取并公布了23个县(市、区)为第一批美丽乡村先行区。
先行区以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两山”转化、农业绿色发展、促进宜居宜业等为重点,探索出效果好、成本低、推广性强的经验做法和模式路径。其中,有破解山区乡村建设难题,协调生态保护与民生发展的10个重点体现农村生态功能的涉农县(市、区),如浙江省安吉县、福建省武夷山市;也有统筹城乡发展,扭转二元结构,探索“生态保护+特色产业”的7个重点体现城乡融合发展的涉农县(市、区),如江苏省溧阳市、重庆市璧山区;还有保障生态底色、实现产业兴农的6个重点体现农业生产功能的涉农县(市、区),如广东省龙门县、贵州省湄潭县。这些地方整县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统筹推动乡村生态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美丽环境促进美丽经济,由美丽经济带来美好生活,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动实践。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深入指导美丽乡村先行区建设,推动迭代升级、提质扩面,不断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建设更多村庄干净整洁、农业绿色低碳、生态环境优美的美丽乡村,形成山清水秀、天蓝地绿、村美人和的新时代“富春山居图”。
五、《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蓝皮书(2025)》发布
根据第五次全国生态状况变化调查评估工作安排,生态环境部组织完成了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9大重点区域生态状况专题调查评估,编制发布了《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蓝皮书(2025)》(以下简称《蓝皮书》)。
《蓝皮书》指出,随着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大,我国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黄河流域已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央地协同推进的治理体系,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植被“绿线”向西北扩展约300km。长江经济带干支流岸带生态系统质量优良面积逐年提升。京津冀地区浅层和深层地下水较2018年分别回升2.59m和7.06m。秦岭地区重要生态空间呈恢复趋势的超50%。典型荒漠化地区沙化程度降低,其中,黄河“几字弯”降低12.9%。但我国生态系统本底脆弱,依靠自然的生态保护修复比例不高,重要生态空间被挤占的现象依然存在。
《蓝皮书》是一份反映我国重点区域生态保护成效的“成绩单”,也是一份直面问题、剖析原因的“问题表”,将为生态保护和修复监管工作提供重要参考。
六、《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印发
近日,生态环境部联合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工作。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是推动工业领域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发展绿色生产力,促进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有力抓手。自2001年以来,已有19个省份的73家工业园区获得生态工业园区命名,既包括多种行业聚集的综合类工业园区,也包括以有色、化工等行业为主导的行业类工业园区。这73家园区创造了全国8.5%的工业增加值,而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4%,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9%以上,在高速发展的同时实现了低污染、低排放。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更加突出减污降碳协同的鲜明导向,进一步优化规范管理流程,构建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创建、国家主管部门验收命名的工作格局。新办法更加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细化完善绩效评价和退出机制,确保创建成色。例如,将原管理办法中园区命名后3年开展的复查工作调整为绩效评价,对未达到评价标准的园区提出退出警示,限期1年内完成整改。新办法还明确了撤销命名的情形,如出现严重污染环境事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数据资料弄虚作假等六种情形之一的,将撤销命名,并且一段时间内不得再次申请创建。新办法还增加了“激励措施”专章,如加大对生态工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的资金倾斜、金融支持以及科技创新扶持等,支持园区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高标准有序推进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管理,更新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指导已命名的园区向修订后的新标准过渡,并将在今年启动新一批生态工业园区创建。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就《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工业园区)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来源:生态环境部
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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