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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26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项目的通知

   日期:2026-03-02     浏览:5    

关于征集2026年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项目的通知

沪环标委[2026]1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完善地方标准体系,进一步推进长三角区域标准统一工作,根据《上海市标准化条例》《上海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现开展2026年上海市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及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含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立项重点领域和范围

根据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涉及的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体系框架及《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建设规划(2020-2035)》涉及的标准工作内容,结合本市生态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提出2026年度上海市地方标准及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含团体标准)的申报范围和立项重点如下:

1、生态环境标准:

围绕生态环境管理工作重点方向,制定污染物排放/控制(水、气、土)、固体废物系统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修复、新污染物管控、环境监测监管等方面的标准。

2、应对气候变化标准:

重点围绕温室气体管理与评价,制定碳核算、碳中和、碳排放管控和评价、低碳/零碳场景(城区/社区/单元场景等)评价、碳排放限额、碳清除等方面的标准。

二、申报时间

1、地方标准:

2026年上下半年各安排一次集中受理,分批受理的截止日期分别为上半年的3月20日和下半年的8月10日。(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方标准集中受理时间有所变化,另行通知)

2、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

受理截止日期为2026年的4月15日。 

3、团体标准:

2026年全年受理申请。

三、申报要求

1、所申请标准应已开展相关前期研究工作。

2、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编制单位至少由两地有关单位组成,由主要编制单位负责向所在地相关机构提交申请。

四、申报材料

1、标准立项申请书/征集表/立项申请书电子版(加盖标准提出单位/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公章的PDF扫描件),格式见附件一至三;

2、地方标准及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还需提交标准草案(按照GB/T 1.1-2020要求编写)。

五、联系方式

1、地方标准及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

联系人:裴蓓;

联系电话:18918078595;

邮箱:peib@saes.sh.cn

2、团体标准:

联系人:余巍;

联系电话:13564606417;

邮箱:yuwshaepi@126.com


附件一: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

附件二: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项目征集表

附件三: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


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

附件一、上海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书.docx

附件二、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项目征集表.docx

附件三、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