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活动走向深入, 充分发挥环保社会组织力量,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拓展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的途径,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将启动第五期上海市环保社会组织小额资助项目,支持引导环保社会组织参与我市生态文化建设、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周期
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12月—2027年10月。
二、资助额度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为2万~5万元人民币。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的对象及资格
1、申报机构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等非营利性组织。
2、近三年年检结果为“合格”。
3、有独立的银行账号。
4、有策划实施环保公益项目的经验,具有良好社会信誉。
(二)申报项目范围
申报实施项目应契合“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的方向,能产生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以下三种类型项目任选其一实施,申报实施项目应具有实际意义和较大的影响面,目标明确并可评估,有完整、严谨的实施步骤、经费使用计划、时间表和预期效果。组织活动类,参与人数不少于200人,线上线下宣传覆盖人群不少于10000人。生态文化产品开发类,年度受益人群不少于3000人。
1、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活动。设计串联环境教育场所和环保设施单位形成参观路线,帮助相关单位创新开放内容和形式,增强公众参观体验。
2、生态文化科普产品开发。挖掘本地环境治理、自然保护等素材,创作生态文化戏剧、歌舞、游戏、剧本杀等群众喜闻乐见的生态文化艺术产品,丰富生态宣教载体。
3、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各类生态环境志愿服务组织,打造主题鲜明、形式丰富、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良好的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
(三)材料报送要求
1、申报机构应如实填写《上海市环保社会组织小额资助项目申报表》,并将扫描件(盖章)发送至jfu@sthj.shanghai.gov.cn。申报材料纸质件盖章邮寄至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项目申报截至2026年11月1日。
四、评选流程说明
市环保宣教中心将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及评审,确定入围机构及资助金额,后续签订资助协议并拨付款项。申报机构须保证项目内容的真实性,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22层2205室
联系人:付洁
电话:(021)63172675
邮箱:jfu@sthj.shanghai.gov.cn
附件:上海市环保社会组织小额资助项目申报表
上海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2026年10月15日
查看《关于开展上海市环保社会组织第五期小额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环宣教函〔2026〕6号)并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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