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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组织开展2021年第六期执法普法培训

   日期:2021-11-19     浏览:509    

为进一步推进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强化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效能,助力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由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主办、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承办的上海市生态环境执法普法培训第六期在2021年11月18日下午举行,本次培训会由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秘书长杨建生主持。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董励通过介绍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中的国家及地方政策、标准,梳理本市CEMS工作推进情况,使排污单位深入了解本市CEMS工作要求,有序开展相关工作。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杨红军大队长对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管理范畴、法律规定及守法要点做了详细解析,通过分析典型案例,引导企业作为排污主体和治污的第一责任人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自觉承担社会环境责任。

最后,上海市生态环境局执法总队吕子瑜科长首先回顾了今年六期的线上普法工作,然后谈了在这期间的感受和体会,吕科指出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构建现代化的环境治理体系,尤其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协作,排污企业既是监管对象,也是合作伙伴,只有把法律法规的要求、守法的要点重点宣传普及到位,才能更好的落实源头治理,根源改善。最后她对各位企业积极参加培训的企业朋友表达了感谢,同时展望了明年的工作安排,明年执法总队将继续安排线上培训,把最新、最重要的环境法律知识、治污要求、守法要点传递给大家。

执法总队和协会联合组织的六期生态环境执法普法系列培训,共邀请各领域的专家 13位,累计在线观看超3万人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明年协会将继续配合总队围绕执法工作重点,针对社会、企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助力本市深入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真正为企业做好“三送服务”。


培训课件下载

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要求.pdf

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环境管理守法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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