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26号令)、规定,现将《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 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5月28日至2026年6月27日。
公开征求意见期间,相关单位和个人若对标准送审稿有修改意见,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若无意见,我局将在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组织专家对上述地方标准开展技术审查。
联系人:卜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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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上海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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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装置开停工及检维修过程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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