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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6-06-29     浏览:3    

上环协综〔2026〕第03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上海市电镀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生物产业行业协会,各相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海市落实〈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23〕19号)中关于依托相关协会、商会等建立提高环境绩效的自愿性机制,推进环境绩效评估工作的要求,参照《浦东新区关于支持区内企业开展环境绩效评价的实施方案》(浦环规〔2024〕1号)先进经验,进一步激发全市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内生动力,全面提升企业环境治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树立环境绩效行业标杆,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上海市企业环境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设立的本市的企业,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依法设立,证照齐全,存续期满一年,有健全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2、依法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依法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办理排污登记,相关环保手续齐全;

3、近3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因行政机关移送被追究刑事责任。

前两年已获评“绿色发展企业”或“绿色潜力企业”,且有意向提档升级的企业,可自愿参与本次评价申报。

二、工作流程

1、自愿申报申请。各企业参照《企业环境绩效评价通则》(附件1)要求,自主核查申报资质,确认符合条件后向对应行业协会提交评价申请及全套申报材料。各行业对应申报受理单位如下:汽车行业企业向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申报;涂料行业企业向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申报;电镀行业企业向上海市电镀行业协会申报;生物医药行业企业向上海市浦东新区生物产业行业协会申报;其他行业企业向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申报。

2、评价审核。各行业协会严格依据公开发布的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规则、评价指标体系,结合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评价数据,开展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综合评定企业环境绩效等级。

3、结果公示公布。年度评价结果将在行业协会等相关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三、申报节点及材料要求

本年度环境绩效评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1日。请各申报企业按期完成材料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汽车行业、涂料行业、电镀行业、生物医药行业分别向上海市汽车行业协会、上海涂料染料行业协会、上海市电镀行业协会、上海市浦东新区生物产业行业协会提交申报材料。其他行业企业将评价申请材料(附件二、三四)提交至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材料报送要求: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后快递至徐汇区吴兴路278号宛平公寓17楼B室,电子版全套材料发送至邮箱:linzshaepi@126.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2026环境绩效评价+企业名称”。

四、咨询电话

林老师 021-54665377、13917083064(微信同号)

上海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2026年6月

附件一:企业环境绩效评价通则

附件二:2026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表

附件三:2026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佐证材料清单

附件四: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申报承诺函


附件下载:

附件一:企业环境绩效评价通则.docx

附件二:2026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表.docx

附件三:2026年度企业环境绩效评价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四:企业环境绩效评价申报承诺函.docx